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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山县2011年12月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1/12/13 文章来源: 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今年以来,和田地区个别县出现了麻疹局部暴发或流行,发病率高居全国首位,同时受脊髓灰质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影响,我县麻疹疫苗常规免疫接种工作也受到一定影响。根据《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和《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要求,为加速我县消除麻疹进程,最终实现消除麻疹目标,针对目前我县麻疹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南疆五地州及乌鲁木齐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一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以切实提高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2剂次接种率。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和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人群、时间、范围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人群。
  所有8个月~15岁儿童(1997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15日出生的所有儿童)。
  无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凡无麻疹疫苗禁忌症的儿童均接种1剂次(0.5ml)麻疹疫苗。
  此次强化免疫不得代替含麻疹成分疫苗的常规免疫,8个月~18个月龄儿童未接种1针次麻风疫苗的儿童,本次强化免疫完成一个月后接种麻风疫苗,18个月龄以上零剂次儿童本次强化免疫接种麻疹疫苗一个月后再种1剂次麻风疫苗。
  (二)接种时间:2011年12月16日-24日
  (三)范围:全县各乡镇、街办、场、开发区。
  (四)工作指标:以县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8%以上。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8%以上。
  二、组织与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消除麻疹是中国政府对全球的庄严承诺,在高质量的常规免疫工作基础上,适时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是有效控制麻疹疫情,最终实施消除麻疹目标最有效、最重点的措施之一。
  各乡镇、街办要切实提高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对消除免疫空白、有效控制麻疹疫情和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做好本次强化免疫工作的组织动员和协调,落实活动所必须的人员、物资、车辆、经费等保障措施,确保强化免疫工作顺利、科学、高效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2012 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卫疾控发〔2010〕65号〕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工作。
  各乡镇、街办要组织领导强化免疫活动,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落实强化免疫人员、经费、物资等保障措施,建立工作问责制,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强化免疫活动达到预期效果。要组织和动员辖区内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扎实做好强化免疫的组织动员、摸底调查、通知发放、接种现场组织等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强化免疫相关的健康教育工作。
  卫生部门要发挥好县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现场技术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监督评价、强化免疫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卫生局要负责协调全县各类接种点的设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负责指导疫苗强化免疫应种摸底调查、应急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广电局、电子政务办公室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公益宣传,扩大强化免疫信息的覆盖面,做好风险沟通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在校学生(托幼儿童)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摸底登记、宣传动员、发放通知和教职工中目标人群的集中接种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现场集中接种点的设立、疫苗接种实施、资料整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对服苗期间未在校的学生(托幼儿童)、教职工登记造册,敦促并组织其补种疫苗。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辖区内强化免疫活动培训、宣传、冷链运转、表格印制、督导等相关工作经费及接种补助经费,并监督经费的落实和使用,保障各类活动的顺利进行。
  药监部门负责对疫苗运输、储存监管、疫苗安全性进行监测评价,确保疫苗质量。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疫苗、注射器材和免疫接种登记表格的储存、运输、分发,负责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适龄儿童统计工作。各级医疗、妇幼保健机构要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抽调医护人员承担当地麻疹疫苗的接种任务。
  (二)人员培训、社会动员和宣传。
  1、抽调医护人员,强化人员培训。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内容包括: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目标人群摸底登记、评估方法及要求,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证和接种技术,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风险沟通,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
  各乡镇(街办)、村(居委会、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按照当地的统一安排,抽调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县人民医院、维吾尔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各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办医疗机构要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直接参与服苗工作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处置工作。做到每个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农贸集市、流动人口聚集地、车站等场所根据工作需求设立强化免疫流动接种组。卫生局要制定督导方案,组织督导队伍,开展督导工作。各乡镇(街办)要有1名县级督导员,督导员要全程对服苗过程进行督导,服苗结束后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督导结果要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确保麻疹疫苗接种工作质量。
2、开展广泛社会动员和宣传。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媒体密切协作,向公众宣传强化免疫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消除麻疹的策略和措施,使公众了解麻疹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强化公众对麻疹强化免疫的理性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为强化免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
  在麻疹疫苗接种活动开始前5天至免疫接种工作结束,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强化免疫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市场、工地、学校、车站、接种单位等重点场所,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使儿童家长能充分了解麻疹强化免疫的意义,掌握接种时间、地点等信息,提高自觉主动带儿童至接种点接种疫苗的意识。
  各乡镇、街办及有关单位腰做好强化免疫活动的风险沟通和应对,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及舆情的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三)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农村由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组成;城市由街办、居民委员会干部及工作人员、社区或单位医院医生组成;幼儿园、学校由班主任老师承担。
  2、摸底登记时间: 2011年12月12日至14日16:00时完成。
  3、摸底登记方法:(1)入户:农村和社区8月龄~6岁散居儿童及14岁以下辍学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        《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给家长发放家长告知书(通知单)(附件1),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2)幼儿园、学校:由班主任老师分班级提供适龄儿童名单,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村(社区)负责接种的医生,由其按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幼儿园、学校要统一给家长发放告知书(通知单)(附件1)。          (3)人口流动较频繁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摸底登记方法。摸底过程中遇到拒绝接种的无禁忌症的正常儿童家长,通过乡村、街办、居委会干部、宗教人士及幼儿园院长负责解释。
  4、注意事项:
  (1)厂矿、企业摸底调查工作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
  (2)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未落户口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
  (3)乡镇卫生院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的应种部分,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出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各级督导人员将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将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四)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
  县疾控中心负责本次工作所需疫苗、注射器的供应,并于2011年12月16日前将疫苗、注射器送达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的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出入库记录。要制定物资分配计划,做好各种物资的登记、贮存和分发等工作。麻疹疫苗必须保证在8℃以下的环境中运输和存放;为防止疫苗稀释液被冻裂,其必须在2℃以上的环境中保存运输。
存放疫苗注意事项:
  1、冰箱内储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
  2、冰箱门内搁架不宜放置疫苗。
  3、需做好冰箱温度监测。每台冰箱应配有温度监测记录表,每天记录冰箱内的温度及其运转情况。
  4、运送和储存疫苗时,冷藏箱(包)内应放置冻制好的冰排,在冷藏箱(包)的底层需垫上纱布或纸,以吸水和防止疫苗破碎。
  (五)现场接种实施。
  1、接种方式及要求。
  接种方式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方便群众和符合《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的原则,增加临时接种点,并延长服务时间。
  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采取反复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对个别漏种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的方式进行补种。对于牧区等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儿童可采取入户巡回进行麻疹疫苗接种。
  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及缓种原则,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
  2、接种点的设置。
  接种点设置数量应综合考虑各乡镇人员及地理条件、人口密度和摸底调查等情况。接种点要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幼儿园、学校可在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设立临时接种点)。接种点房间要宽敞、明亮、卫生、整洁,有工作台和接待儿童、家长用的座凳等物品,天气寒冷的山区要有取暖设施。接种点要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症等相关内容,并有醒目的标识。新设的接种点要及时通知儿童家长,便于儿童家长寻找。
  3、接种点人员的配备。
  每个接种点至少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
  (1)现场组织员。
  一般由村委会(街道居委会)主任或成员、幼儿园老师和校医担任。负责强化免疫知识宣传、接种信息告知和接种现场的组织等工作。
  (2)现场记录员。
  现场记录员由乡村医生或医院防保科医生担任,负责儿童健康状况、禁忌症的询问和可疑发热儿童的体温测量,对有禁忌症儿童,负责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并登记在儿童预防接种证里,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结果的凭证;负责应种儿童的核实和接种登记;负责已接种儿童的标记;负责每天统计汇总上报接种工作进展情况;负责接种工作的资料整理和上报工作。
  (3)现场接种员。
承担接种工作。现场接种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执业助理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
  (4)不良反应处置人员(幼儿园、学校必须配备)。
承担现场不良反应处置工作。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要有抢救病人的知识经验。
  4、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接种后期和查漏补种阶段,根据人口数量设置巡回搜索组,负责搜索和通知适龄儿童到接种点接种疫苗。工作中,要加大对市场、火车站、汽车站、边境通道、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适龄儿童搜索力度,确保每位目标儿童及时到指定接种点接种。
  5、现场接种程序。
  (1)核实接种对象。
  接种工作人员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免疫史,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
  对不属于本次强化免疫的受种者,应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缓种者,应告知补种的地点和时间。发现摸底调查工作中未登记的目标儿童,要同时纳入实际接种儿童数和应种儿童数进行登记、统计和汇总。
  (2)开展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工作。
  接种前,现场记录员要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要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必须测量体温。
  (3)做好药品、器械等物资的准备。
  接种前,必须准备好消毒、体检、安全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药械等物资。
  (4)实施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
  实施疫苗接种,做好接种登记,并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活动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对于既往麻疹疫苗漏种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符合相应程序时间要求,可将本次接种记录记入常规免疫相应的剂次。
  6、接种后的工作程序。
  (1)清理接种器材。
  ①清洁冰箱、冷藏包等冷藏容器。
  ②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医疗废物带回集中处理。
  ③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或消毒后备用。
  (2)处理剩余疫苗。
  记录疫苗的使用及废弃数量,剩余疫苗按以下要求处理:
  ①废弃已开启安瓿的疫苗,并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统一作销毁处理。
  ②冷藏容器内未开启的疫苗要做好标记,放冰箱保存,于有效期内在下次接种时首先使用。
  ③接种单位在完成强化免疫后剩余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并说明理由。
  (3)整理资料。
  ①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接种记录和预防接种卡(簿),及时上卡,确定需补种的人数和名单,由巡回搜索组再次入户通知。
  ②统计本次接种情况和疫苗需用计划,并按规定时限上报。
  7、接种技术。
  (1)接种方法。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肤用75%酒精常规消毒,待酒精干后皮下注射0.5ml已稀释的麻疹疫苗。
  (2)接种禁忌症。
  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明胶等辅料及抗生素(硫酸庆大霉素和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及已知免疫缺陷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患严重疾病者、营养极度不良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不得接种。
  (3)操作方法。
  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
  (4)接种时注意事项。
  1)冻干麻疹疫苗使用前按瓶签所示用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待完全溶解后使用。冻干麻疹疫苗加水溶解后呈橘红色透明液体,如发现有颜色变紫、变黄(变紫是安瓿有微细裂纹、变黄有杂菌生长),安瓿有裂纹,标签不清,溶解不好,超过效期等情况,均不可使用。
  2)麻疹病毒对温度和光线抵抗力较弱,接种现场要保证疫苗和稀释液的温度要求,并避光保存,不能反复冻融,不能提前大量稀释疫苗等待接种。
  3)冻干疫苗经溶解成液体,必须置于适宜温度下,在半小时内完成注射,未用完的应废弃。
  4)启开安瓿和注射时不能使用消毒剂接触疫苗。
  5)用75%乙醇消毒皮肤,待晾干后再注射,不能用碘酒等其它消毒剂,接种后不要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6)儿童接种后应休息观察30分钟。
  7)接种后,应在摸底和接种情况登记表上进行记录。
  8)接种注射类减毒活疫苗1个月和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接种麻疹疫苗至少应间隔3个月;接种麻疹疫苗至少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1个月后方可接种注射类减毒活疫苗。
  8、安全接种工作措施。
  (1)对受种者安全。使用安全的注射器材,在受种者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具,做到“一人一注射器”。
  (2)对实施接种者安全,操作过程中避免刺伤,使用后不得再将针头套回套。
  (3)对环境安全,正确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材。对使用过的注射器要安排专人,负责集中到乡(镇)卫生院进行焚烧、深埋、消毒后毁型等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处理记录。
  (4)为保证接种工作安全接种期间,如遇有1个月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和3个月内免疫球蛋白的儿童目标儿童,可缓接种,并在>28天后进行补种。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的监测与处置     
  各乡镇、街办应当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处置方案》要求及时做好麻疹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的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麻疹疫苗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能及时发现、报告和妥善处理。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发布信息,引导媒体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出客观报导,消除公众对预防接种安全性的担扰。
  四、督导
  (一)督导方式。
  采取定点督导和巡回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活动期间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强化免疫活动摸底调查、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阶段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并做到每个县有一名地级定点督导员,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名县级定点督导员。
  (二)督导内容。
  强化免疫活动准备阶段重点督导各级的经费保障、宣传、培训、摸底登记、物资和接种现场的准备情况;现场实施阶段重点督导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安全注射情况、接种人员资质、知晓率等情况;后期评估阶段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
  (三)督导方法。
  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和听取当地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四)督导反馈。
  各督导组要及时将督导结果反馈给被督导单位并向县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反馈督导检查情况,督促被督导单位及时纠正和解决发现的问题。
  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收集、归纳和分析督导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共性问题,及时提请各地注意。
  五、评估
  (一)摸底调查评估。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前,各级定点督导员应对各乡镇、街办及各有关单位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等进行调查评估。评估指标与结果判定如下:
  1、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当地人口管理部门掌握的同年龄组儿童数。
  2、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当地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
  3、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2011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同队列应种儿童数。
  4、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同年龄组上卡儿童数。
  5、接种前,群众知晓率和接种通知单发放率不低于95%。方法:随机选择1个乡镇、1个城区、1个市场,各调查5名适龄儿童家长,进行知晓率快速调查及摸底情况评估。若5名家长均了解强化免疫时  间和目标人群,可认为知晓率尚可。
  以上指标均符合要求,可认为摸底质量较好。有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开展补摸、补登工作;有二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且无其他因素解释时,应重新开展摸底登记。
  (二)接种率快速评估。
  快速评估的重点是麻疹发病高危地区或容易被漏种的人群和区域,如近年麻疹高发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移民居住地、矿区、国营农牧场、边远地区和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常规免疫管理薄弱的区域 (如城乡结合部或其他责任辖区不明确的地区)。
  卫生局负责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的快速评估工作,县级自评要对每个乡镇进行快速评估,评估对象、数量各自确定。地级应对每个县进行快速评估。
  快速评估时间:2011年12月25日~26日。
  快速评估方法及要求:在强化免疫活动工作结束后的3天内,每个驻县的地区级定点督导员进行快速调查。
  1、每个县抽查1个重点乡镇(街办)(指工作薄弱、地处偏远、城乡及兵地结合部等)、1个流动人口聚集的农贸市场、1个大型商场(超市或劳动力市场),共计3个调查单位;各调查30名以上目标人群,总计调查90人以上。对抽查的1个街办(乡镇),再随机抽取3个社区(村);对抽查城区的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或劳动力市场),再分别从3个不同的方位设调查点;每个县共计9个调查点,各调查至少10名以上目标人群。每个调查单位应分不同区域查找目标人群,避免在一处完成调查快评任务,尽量查找未接种人员,查明未接种原因。
  2、快评时注意事项。
  各级督导员的快评工作要尽可能的独立完成。调查点、调查路线和对象由督导员以查到未接种人员为目的随机选定,不得通知乡村、社区人员参与(翻译除外);在村、社区快评时不需入户,不用查看登记表;在人员来往较频繁的十字路口或住宅区大门即可对过往路人进行调查;只有当遇到儿童家长或本人否认接种时,需详细登记相关信息、未接种原因,以备调查结束后再与当地工作人员一起进一步核实,从接种登记表上查找是否有接种记录。
  强化免疫集中接种及查漏补种期间不在本地的适龄人群也要调查,注明来源详细地址,不计入当地快评对象,但应归入来源地未接种人数。
  评估中发现未接种人群,无禁忌症者要立即补种。
  (三)快评结果判定与处置。
  1、结果的判定。
  以标记和家长认可为准。
  2、处置。
  (1)本次快评时,遇到因拒绝、有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接种者时,要将其计算在内,以便更真实反映强化免疫疫苗覆盖率。但在上报和反馈结果时,应注明快评时发现的漏种者中各有多少名儿童是是因拒绝、有禁忌症、生病暂缓等原因造成的。
  (2)快速评估:每个调查单位的强化免疫对象中只要发现1名未种者(因拒绝、有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种者除外),即对未接种者在强化免疫期间现住址所在地,以乡镇为单位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如有2名以上应种对象未接种,应以乡镇为单位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并对漏种儿童实施补种。如有2个调查单位需查漏补种,则全县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并对漏种儿童实施补种。
  (三)资料收集和上报
  各乡镇、街办及各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掌握强化免疫准备、实施接种进展。强化免疫活动期间,各乡镇、街办必须设立值班电话,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和上报强化免疫工作进度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情况。各乡镇、街办必须于每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向县疾控中心上报当日工作进展情况和疑似异常反应监测信息。
  所有上报的工作进度日报表、摸底调查表,必须经当地政府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存档。
  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办要将本次活动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各乡镇、街办要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宣传动员、业务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数据汇总等内容,并于2012年1月5日前将总结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附件: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样本)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样本)

各位家长:
您好!麻疹是一种常见的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易并发肺炎、脑炎、心肌炎、喉炎等,甚至死亡。
接种麻疹疫苗是预防麻疹最有效的办法。为了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实现我国消除麻疹的目标,2011年12月  日-  日,全区将统一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我区范围所有8个月至  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出生)的儿童,不论以前是否接种过麻疹疫苗,或患过麻疹,都要免费注射一针麻疹疫苗。
预防接种前,家长务必如实提供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不能接种麻疹疫苗:(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如对硫酸庆大霉素或硫酸卡那霉素过敏)、或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4)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未控制的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接种疫苗后,请在接种现场留下观察30分钟!麻疹疫苗的安全性很好,少数儿童接种后24小时内可能出现注射部位轻微红肿、疼痛,多数情况下2-3天可自行消失; 1-2周内,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持续1-2天可自行缓解;6-12天内,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如出现较严重的身体不适症状,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暂时不能接种麻疹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2)近期注射过麻疹疫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3)强化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请您带孩子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带本通知单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接种麻疹疫苗。如有接种证,请携带好接种证。
1.同意接种    2.不同意接种   如同意接种,预约接种日期:2011年12月___日

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_皮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1年12月____日
(本通知单由接种单位保存2年)

 


 

【责任编辑】: 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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