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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2007年07月05日
 

    平顺县人事局属县政府组成部门,属正科级建制,行政编制8人(其中:离退休管理人员1名,工勤人员1名)。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人事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公共关系、信息综合、秘书事务、机要交换、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工作;制定人事、人才、信息管理及网络规划、标准;负责机关财务的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负责全县转业军官安置工作,落实转业军官的各项政策。
    (二)计划管理股:拟定全县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与分析工作。具体落实市下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接受大中专毕业生增人计划、城镇复退军人、技工学校毕业生年度计划;落实市下发各事业单位从在职工作人员中聘用干部,从社会上招聘干部、招收工人的年度计划;负责事业单位工人调动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工作。落实全县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培训、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的实施细则;负责全县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承办县直有关单位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监督检查人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承办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调配的审批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后见习期内调动调整工作。
    (三)职称管理股: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各系列、各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指导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工作;组织各类职称考试,审核全县全(差)额预算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津贴。
    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落实专业技术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及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县的引智工作。
    (四)工资福利股:管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工资福利政策、法规;承办全县离退休人员荣誉证、退休证的颁发;负责县直和市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制度;组织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人才开发交流服务,办理人事代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事业单位聘干;负责合同签证、求职登记、就业推荐、人才培训、素质测评及人才引智交流;发布人才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部门领导:局长             李颖达
              副局长           景国庆
                               张爱民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     牛文明
              局办公室主任     牛文明(兼)
    二、部门职能:
    (一)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单位指导全县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全县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并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工资计划,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增人计划和转业干部指令性分配计划。
    (三)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向市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拟定吸引来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五)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指导协调各单位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依法对全县公务员进行综合管理。
    (六)负责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规划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组织上级人事系统安排的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条管单位人员的录用、聘用工作。
    (七)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并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八)完成全县军官转业安置任务,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外出培训工作。拟定全县智力引进中长期发展规划,开辟智力引进渠道,组织实施重大智力项目引进计划。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地址:平顺县政府办公楼一楼
    邮政编码:047400
    联系电话:0355-892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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