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县出台了《农村“四老”人员定额补助办法》,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党员、60岁以上且正常离任的连续任职超过15年或累计超过20年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农村60岁以上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且保持荣誉至今的老劳模以及农村年龄超过90岁的老寿星进行了调查摸底,逐一建立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从财政挤出100多万元,对全县1000多名农村“四老”人员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定额补助,最低每人每年360元,最高每人每年达1800元,一年按两次分发,这一举措既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也确保了农村“四老”人员能够安度春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