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受案登记表 |
处罚单位(当事人) |
认定依据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程序 |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 |
罚款额度(万元)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处罚时间 |
备注 |
| 1 |
皮水受登字〔2026〕2号 |
努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一)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四)之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32条之规定 |
一般程序 |
皮山县水利局 |
0.1 |
皮水罚决字〔2026〕1号 |
2026-05-22 |
没收违法所得0.09万元 |
| 2 |
皮水受登字〔2026〕3号 |
陈某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3条之规定 |
一般程序 |
皮山县水利局 |
0.9 |
皮水罚决字〔2026〕2号 |
2026-07-16 |
|
| 3 |
皮水受登字〔2026〕4号 |
买某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3条之规定 |
一般程序 |
皮山县水利局 |
0.4 |
皮水罚决字〔2026〕3号 |
2026-07-16 |
|
| 4 |
皮水受登字〔2026〕6号 |
布某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3条之规定 |
简易程序 |
皮山县水利局 |
0.02 |
皮水当罚决字〔2026〕2号 |
2026-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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