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435649/2023-0054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皮山县林草局
成文日期: 2023-12-29 主题分类:

关于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自治区方案序号三)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自治区方案序号三)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国家有关法律明令禁止开垦草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部分已确定给农牧民使用的草场确需开垦的,按分级审批要求经相关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开垦。

一、整改时限:2023年10月30日前。

二、整改目标:全面禁止开垦草原,封住“开口”堵塞漏洞。对以国土整治项目为名开垦的天然牧草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全面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整改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林业草原法律法规相关工作。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局执法人员,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行业法律法规学习。三是组织动员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定期不定期对辖区森林草原进行巡查巡护,及时制止和发现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行为。四是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有效遏止破坏林草湿等资源的行为。五是认真开展全面核查,举一反三,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五、整改情况:一是林业和草原局搭建执法专班,完善林业和草原局执法监督领导小组,成立以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为组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执法监督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林业草原法律法规。二是对林业和草原局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使其掌握执法程序、规定及相关业务知识,确保林业草原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林草执法工作。三是皮山县招聘1696名生态护林员、430名草原管护员定期不定期对辖区森林草原进行巡查巡护,及时制止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行为。四是全面开展自查,经梳理摸排调查核实,皮山县近年来未发生违法开垦草原现象。五是抓好依法严厉查处草原违法案件,打击草原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严格按照程序审核审批,辖区内未发生违法开垦草原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3-6422478邮箱:2310500241@qq.com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3-6427788 邮箱:3331906396@qq.com

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1228


【字体: 
您的位置:
索引号: 010435649/2023-00541 发布机构: 皮山县林草局
生成日期: 2023-12-29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文种类:

关于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自治区方案序号三)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T T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自治区方案序号三)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国家有关法律明令禁止开垦草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部分已确定给农牧民使用的草场确需开垦的,按分级审批要求经相关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开垦。

一、整改时限:2023年10月30日前。

二、整改目标:全面禁止开垦草原,封住“开口”堵塞漏洞。对以国土整治项目为名开垦的天然牧草地,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原则全面整改到位。

三、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整改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林业草原法律法规相关工作。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局执法人员,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行业法律法规学习。三是组织动员生态护林员、草原管护员定期不定期对辖区森林草原进行巡查巡护,及时制止和发现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行为。四是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有效遏止破坏林草湿等资源的行为。五是认真开展全面核查,举一反三,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五、整改情况:一是林业和草原局搭建执法专班,完善林业和草原局执法监督领导小组,成立以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为组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执法监督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林业草原法律法规。二是对林业和草原局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使其掌握执法程序、规定及相关业务知识,确保林业草原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好林草执法工作。三是皮山县招聘1696名生态护林员、430名草原管护员定期不定期对辖区森林草原进行巡查巡护,及时制止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行为。四是全面开展自查,经梳理摸排调查核实,皮山县近年来未发生违法开垦草原现象。五是抓好依法严厉查处草原违法案件,打击草原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严格按照程序审核审批,辖区内未发生违法开垦草原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3-6422478邮箱:2310500241@qq.com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3-6427788 邮箱:3331906396@qq.com

皮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