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435649/2024-0020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发文机关: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皮山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4-06 主题分类: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皮山县分局水污染防治


            皮山县1个地表水断面(国控胜利干渠)、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县城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开展了例行监测,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率 100%。

一是加强胜利干渠和杜瓦河地表水管控定期安排人员对全河段进行监督检查,全河段禁止设立排污口,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河道沿岸1km范围内不得堆放固体废物。沿岸1km 范围内农田不得使用持久性、剧毒性农药。

二是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河湖污染源监管,坚决禁止河道及沿边采砂、采矿,消除区域黑臭水体,确保县城污水处理水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三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创新河湖保护治理体制。截至目前,皮山县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 100%。

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成立联合检查组不断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进行了摸排,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保护区标志和标识、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得到了一定的整治,保障了全县饮用水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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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皮山县分局 ⠂ ⠂ ⠂ ⠂ ⠂¼/span>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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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0435649/2024-00200 发布机构: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皮山县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4-06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文种类: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皮山县分局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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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山县1个地表水断面(国控胜利干渠)、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县城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开展了例行监测,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率 100%。

一是加强胜利干渠和杜瓦河地表水管控定期安排人员对全河段进行监督检查,全河段禁止设立排污口,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河道沿岸1km范围内不得堆放固体废物。沿岸1km 范围内农田不得使用持久性、剧毒性农药。

二是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河湖污染源监管,坚决禁止河道及沿边采砂、采矿,消除区域黑臭水体,确保县城污水处理水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三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创新河湖保护治理体制。截至目前,皮山县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 100%。

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成立联合检查组不断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污染源进行了摸排,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保护区标志和标识、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得到了一定的整治,保障了全县饮用水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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