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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县长信箱 欢迎您通过电子信函方式向中共皮山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及其组成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听取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您的监督,热情为各族人民服务。 为了充分利用皮山县党政门户网站(www.ps.gov.cn)互动功能,进一步畅通和规范公众参与渠道,及时受理、认真办理网站留言,切实落实网络问政,“政民互动”平台将在全天24小时接受公民通过党政门户网站提交的各类咨询、建议、求助、批评、投诉和其他诉求信息。对于投诉类信息,如果投诉来信涉及个人(实名)问题,请将留言设置为“不公开”,否则不予受理。对于少数网民在发帖时不文明用语,党政门户网站将在审核时,保持发贴人基本用意的情况下,过滤掉不文明用语。 一、受理范围: 1、与群众生产、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 2、对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需要公共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处理的有关事宜; 4、对县委、政府及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建议; 5、对县委、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作风、质量、效率的投诉、批评、意见和建议; 6、对县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申诉及请求。 二、非受理范围 1、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事宜的; 2、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需要向留言人求证而又无法与留言人取得联系的; 4、投诉、咨询的问题过于抽象、笼统或无实际内容,无法进行回复的; 5、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推销广告; 6、各种恶意攻击性信息; 7、涉及涉秘内容暂不能公开的; 8、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