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法院与安徽凤台县人民法院签订友好法院合作框架协议
(上图:座谈会现场)
9月23日,安徽凤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玉一行来皮山县人民法院调研交流,和田地区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天国代表中院党组出席座谈签约仪式。
王振玉副院长一行在参观了皮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查询平台、科技法庭、远程视频室、阔什塔格人民法庭等软硬件设施后,两地法院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皮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田刚简要介绍了皮山法院基本情况,王振玉副院长在了解了皮山法院情况后,对本院审判工作做了简要介绍,并表示开展两地法院友好交流活动,能够进一步开展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和田地区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天国代表和田中院党组对安徽凤台县人民法院一行来和田皮山调研交流表示并真心真情真切的欢迎。
最后,在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的关心指导下,皮山县人民法院与安徽凤台县人民法院磋商,签订了友好法院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确定了两地法院主要领导联络机制、信息沟通机制、业务人才培训机制、援助共建机制、司法协助机制、结对认亲机制等,为今后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学习交流打下坚实基础。
(上图:签订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