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皮财金〔2024〕05号
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皮山支行:
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和地财金〔2024〕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15万元,为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10001”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请根据绩效目标做好资金后续管理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加强财务管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全面真实反映该项资金的收支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资金执行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皮山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