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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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0435649/2026-0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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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皮山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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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 【本地区水土保持公告】皮山县水土保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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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区水土保持公告】皮山县水土保持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6   【字体:大中小 】

2026年,皮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自治区、地区及县委工作部署,持续强化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监管,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推动全县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2026年1—9月,全县从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管理,严把方案审查审批关口,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76个,受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15个。

2026年全县计划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00万元,截至9月底,实际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09.2094万元,完成率101.84%。

 

              皮山县水利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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