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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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0435649/2025-0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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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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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 关于公示皮山县农村饮用水价格听证会相关事宜的公告
  • 内容概述:

关于公示皮山县农村饮用水价格听证会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09   【字体: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农村饮用水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召开皮山县农村饮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10101630(北京时间)。

二、听证会地点

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一)听证项目皮山县农村饮用水价格调整听证。

(二)主要内容为引导农民合理、节约用水,确保乡镇农村饮用水工程良性运行,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农村饮用水价格,实行分类阶梯价格累进加价等制度,改善用水环境,按照保障运营、减轻负担、促进节水原则调整我县农村饮用水收费标准。

四、成本审核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8号令)、《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发改农价〔20181086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规〔20241号)文件精神,按照合理性、合法性、相关性、权责发生制等原则,核定农村饮用水成本结论如下

经审核皮山县饮水服务中心农村饮用2021-2023年平均定价总成本为2058.31万元,平均供水量1027.973万立方米,定价单位成本2.0023/立方米。按照准许收益方法计算,核定农村饮用水准许收入为2181.53万元,核定供水量1027.973万立方米单位平均价格为2.1222/立方米

五、听证方案

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保障运营、减轻负担、促进节水”原则,结合皮山县实际情况拟定调价方案。

(一)拟调整价格项目名称

皮山县农村饮用水价格

)拟定调价方案

1拟调整价格。居民用水价格2.05/方米,降幅18%非居民用水价格2.80/立方米,降幅6.67%特种用水价5.00/立方米,价格不变

2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第一档水价2.05/立方米,第二档水价3.075/立方米,第三档水价6.15/立方米。

3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非居民用水第一档水2.80/立方米,第二档水价5.60/立方米,第三档水价8.40/立方米,第四档11.20/立方米;特种用水第一档水价5.00/立方米,第二档水价10.00/方米,第三档水价15.00/立方米,第四档水价20.00/立方米。“两高”(高耗能、高排放)等行业8.40/立方米。

六、听证组织单位

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七、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35名,由以下方面人员组成:1.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县直行业部门(5名)、消费者代表(20名)、相关领域专家(7名)、经营者(皮山县饮水服务中心1名)。

联系人:阿不力提甫·阿布力克木

联系电话:0903-7866618

联系邮箱:w15179472270@163.com

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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