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为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衔接资金效益,现将皮山县2023年自治区第三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补助任务资金分配计划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附件:皮山县2023年自治区第三批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分配计划表
国家监督电话:12317
皮山县财政监督电话:0903-6423154
皮山县乡村振兴局:0903-6427980
皮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