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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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10435649/2023-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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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皮山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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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 2023年皮山县干部人才培训项目-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支部书记)赴皖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内容概述:

2023年皮山县干部人才培训项目-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支部书记)赴皖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19   【字体:

项目概况

2023年皮山县干部人才培训项目-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支部书记)赴皖培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ZC2023-078号

项目名称:2023年皮山县干部人才培训项目-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支部书记)赴皖培训项目

预算金额:195万元

最高限价:195万元

资金来源:安徽援疆资金

采购需求:2023年12月底前,组织155名(含带队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支部书记)赴皖培训,举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主题示范培训班3期,培训10天(不包含路程),举办抓党建促农村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培训班1期,培训10天(不包含路程)。(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指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2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元):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各投标企业于2023年10月30日16点00 分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各投标企业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共皮山县委组织部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903-7866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新疆喻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和田市屯垦东路29号和豫酒店三楼

项目联系人:侯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0903-2528070

采购监管部门:皮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话:0903-642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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